國家與文化事業—談文化部成立

典藏今藝術 2012/05/09 文/胡博硯

 

文化由於在概念上的多義性,以至於要去定義都是困難的,我們毋寧僅能描繪出一個文化的範圍。而在此之下,要去成立一個去處理這件事務就會出現難題,又如此之下,如何叫作統一事權。

 

作為一個法律人,我嘗試著用一個法律人,特別是行政法學者的思考方式,去對這問題表達我的看法。這樣的看法,或許是書生之言,也或許是不切實際,更或許會傷透很多人的心,不過我想提供的是一個不同觀點出發的想法。

 

在談文化部之前,必須要先討論國家與文化間的關係。首先我們必須要問的是,文化是什麼呢?任何一個組織都不會是空的,一定要找到他要負責什麼。而文化由於在概念上的多義性,以至於要去定義都是困難的,我們毋寧僅能描繪出一個文化的範圍。而在此之下,要去成立一個去處理這件事務就會出現難題,又如此之下,如何叫作統一事權。

5月份行政院即將新增一個部會。

第二要去面對的問題是,關於文化國家成立一個機關,不論這是個「部」或者是「會」,抑或只是「部會」之下的所屬機關,都必須說明的是,這個機關要處理什麼問題。在我國公法體系當中,一直存在這個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就是國家與社會的二元分立,這兩者當然並不是截然的劃開,特別是在現今的時代當中。但是國家要將手伸進去社會的範圍當中就必須要非常謹慎。就此來說,我們可以發現,原來行政院所設的八個部,每個部都可以想像其為國家必然要做的事情,例如國防、外交。因此,必須要誠實面的說,文化事務的弱勢,是不同因素造成的。首先他有先天的問題,文化事務本來就是社會群體的事情,國家本身在此所擔任的角色就是一種比較備位的角色。當然這樣的說法,很多人似乎不苟同,某些人認為要讓國家擔任更積極的角色,推動文化創意產業,這我不認同。

 

而就文化部的設置,乃是在整體組織改造方案重的一環。原因在於此前行政院八部二會的架構無法因應現行的行政任務。文化事務目前由文化建設委員會掌理,文建會主委依據該會組織條例之規定為特任官,與其他部會相當,但是由於不是行政院組織法規定的八部二會,在行政院會上僅屬列席,看來似乎地位低人一等。因此,從委員會改制成部,會有人認為是一種升格。實際上,行政院院會的表決也不是投票的,而且包含台北市長在內的首長也都是列席。是否重視該事務,端看總統院長之意,當上峰覺得重視的時候,也可以任命看來政治地位較高之人出任委員會的主委,例如蘇嘉全從內政部長換到農業委員會去。翁金珠更是當時執政黨內的實力派,盛治仁我想其與層峰間的關係,就不需要再作說明了。所以就此來說,應無差異。而以龍應台與層峰的關係,我想也不會低於現任教育部長。

 

比較特別的是,文化建設委員會,雖稱為委員會但是並非真正的合議制機關,真正的合議制機例如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這些機關基本上委員是等大的,在重大決策上地位是平等的。文化建設委員會實際上是首長制機關,只是當年因為行政院組織法只規定了八部,所以訂成了委員會,農業委員會也是一樣。但是畢竟以委員會為稱,就必須要有委員,所以該組織法規定了,可任命相關部會首長出任委員,另外也可以任命學者專家或文化界人士擔任委員。委員會雖然無法定功能,但起碼呈現一定的調合功能。而透過學者專家、文化界人士的任命,至少達成了一種拉近關係的效果。但是文化部採首長制,這部分的機制將消失,或者是變成地位較低的委員會。

 

倘若是這樣,當我們再進一步的去看文化部的結構,除了將原來的新聞局業務收編後,成立的新局處外,似乎也沒有重大的變化。至於原屬教育部的場館改隸,意義更為有限。因為各種場館未來的組織構想,實際上是希望將其改制為行政法人,如同中正文化中心(兩廳院)。至於改為行政法人的優劣之處,在此不作深入討論,但將其獨立於國家之外,另成一獨立的法人本有特一個特殊的意義,就是將其與脫離在國家機構之外。

 

文化界所期待的文化事務被重視,預算增加,與機關組織的改造看似有關係,但又不一定有關連性。預算最大化,似乎是各機關首長的願望,而目前國家負擔如此之大,六都(桃園也即將申請升格),各機關都以增加預算為其目標。這裡有個迷思,是要先找錢,還是先說要作什麼事情呢?文化部把錢找來了要作什麼?文化事務與內政、外交、國防等一般認為國家必然要作的事務是有差別的。國家可以蓋博物館、長榮也可以蓋博物館;國家可以蓋美術館、奇美也可以蓋美術館;也就是說目前文化建設委員會所掌的大部分的事務,都是民間可作的。如此一來,你成立這個部會,爭取更多的預算你要用來做什麼呢?另一方面,在國家負擔變大之後,文化預算是否會增多也有疑慮。而大家容易比擬的教育預算與文化預算的差異,實際上教育甚至有義務性質,因此本身經費就多,另外,教育預算中人事費用頗高也是個事實,此點並非文化經費所必須要面對。

 

機關的人力增加或許可以預期,但是目前總員額是管制的,所以首先要在編制上增加員額。此外,編制員額與預算員額不同,依據編制表,假設要100個,可是預算可能只給90個人的預算。 整體來說,對文化部的成立不需要有過度的期待。近幾年來,各縣市文化局成立,展覽、節日活動變多,都將文化事業作大,但中間十之八九均屬門面工程,已經是一種政績的宣揚活動而已。 千萬不要太期待有個太強大的主管機關。國家只要把補助發好就好,沒有文化部不代表我們不重視文化,有文化部也不代表文化事務起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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