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男:台灣文創應著重土地和生活

2012-08-05 旺報【記者潘罡/台北專訪】

 

    在史博館、台灣藝術大學任內積極發揚文創產業,行政院政務委員黃光男最近忙著在人事行政局對各級官員講授文創產業的內涵。如今站在更高位置的他,對台灣軟實力有了新解,強調要從各地的傳統文化發掘資產並徹底融入生活,進而擴大政府對文化創意產業的視野與政策方向。

 

    黃光男在史博館館長任內,最大的「文創」功績就是扶植台灣業者舉辦大型外國藝術展覽,包括90年代初期的莫內大展、羅丹大展到1997年「黃金印象」,成為此一會展產業的濫觴。隨後他就任台灣藝術大學校長,不久即設立「文化創意產學園區」,成功地打造出結合產、學、觀光的小型聚落,成為台灣文創發展的示範基地之一。

 

    從教育、產業實踐一路走來,黃光男認為,台灣的文創發展,如今不僅是跨部會合作,而且應上升到國家整體規畫層級。黃光男指出,文創法所羅列的產業項目,基本上應正名為「藝術創意產業」,因為每項產業都和藝術有關。但它們不代表全部的文化產業,因為廣泛的文化涵蓋了吾人全部的精神生活,而所謂的「創意」則意味「推陳出新」並為人所接受。

 

    把文化、創意擴大解釋之後,黃光男指出,很多產業都可納入文創的範疇,而且均可帶動可觀的產值,如茶葉文化、婚紗文化、文化旅遊、廟宇文化,乃至室內裝潢、名人陵寢、舞蹈與健康的結合等。最近他正和內政部合作,準備大力發揚廟宇文化,重新包裝神農大帝、城隍爺、土地公等神祇的故事。他說:「台灣之所以有軟實力,就是因為有很多故事。」

 

    換句話說,對黃光男而言,文化創意產業必須從土地、生態、生活去塑造,如此將符合台灣最具魅力的三大特色──自由、和善、安全,打造出幸福的環境,這才是文化產業的真諦。黃光男表示,目前很多大型藝文展演形同放煙火,但只要把深植於傳統的軟實力發掘出來,投入的經費不會虛擲,因為它根植於人和土地的關係,新北市鶯歌就是最好的例證,它依據當地美學去發展地方產業,並做好市場區隔,實現了文化造鎮。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ding/11051307/112012080500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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